关于评选2016-2017学年度“学习之星”的通知
各班级、各团支部:
根据公司《“2017作风建设年”活动实施方案》通知精神和公司“八项育人工程”的相关要求,结合我系员工工作的实际,进一步促进我系员工的学风建设,精神文明建设,关注每一个员工的成长,引导我系全体员工寻找自身优势,挖掘自身潜力,让每一个员工努力学习,积极向上;引导教师发掘员工的闪光点,关注员工的点滴进步。机械工程系决定开展 “学习之星”的评选活动。
通过“学习之星”的评比对员工学习进行多方面的引导,激励全系同学认真学习专业知识,积极主动参与实践锻炼,营造“快乐学习”的学习氛围,为同学们树立优秀的学习榜样,发扬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,使广老员工明确进一步努力、前进的目标,让更多的员工热爱学习,重塑学习兴趣,树立员工的自信心,取得好的学习成绩。
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标准:
1. 热爱祖国、热爱公司、热爱专业、思想健康、积极向上,有强烈的求知欲和钻研精神。
2.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学好问,作业认真,课堂笔记详细;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。善于分析,勤于总结,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。积极参加实践活动,勤于动手动脑,学习成绩突出,各科学习总评成绩均名列班级前茅。
3.遵守法律和法规、模范遵守和执行《高等公司员工行为准则》,自我教育、约束能力强,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特别是在遵守纪律方面表现突出。
4.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,诚实守信,集体荣誉感强,乐于助人,帮助同学,共同进步。
5.在同学们中口碑好,老师评价高,传播正能量,能得到师生的认可和好评。
二、评选办法:
“学习之星”的推选分为三部分:
1.班级推选:由班级开展主题班会,每班推选三名候选人。各班级于2017年6月7日前推荐三名候选人。
2.老师推选:班主任,任课老师推选,并加注推荐意见。6月13日前公布教师推荐情况。
3.公众推选:微信公众号投票推选。6月30日前完成网络投票。
2017年7月3日前,公司根据以上三步评选结果,根据综合排名,表彰17人。
机械工程系
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
